四分公司管理人員冬季培訓臨近尾聲,在2015年元月8日,分公司邀請到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宋雙玉講解新《安全生產法》學習培訓。宋經理在學習會上采用深入淺出,人員互動,重點突出,案例列舉的講解,使我更進一步加深對新《安全生產法》理解和認識,下面就我個人對新《安全生產法》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安全生產法》鮮明特點之一是明確了安全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點之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這兩個特點的出發(fā)點是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實現“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理念。
二、新法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是具體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法。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和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有關方面,對企業(yè)加以管理和監(jiān)督,和企業(yè)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管理和監(jiān)督。企業(yè)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guī)范、措施、程序、檢驗、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三、新法對企業(yè)內部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及人員設置、職責、權限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規(guī)定了安全管理人員的能力和資格要求,進而提出企業(yè)聘用安全工程師要求,這就要求企業(yè)對存在有安全人員配備不足及安全人員能力資格不到位的情況盡快改正。
四、安全為天,人命關天。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紅線,首先要在管理理念上劃出這條紅線,生產經營單位需要切實消除只說不做,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安全資金不落實,安全職責不落實弊端。其次是安全目標控制,特別是強化隱患治理及反“三違”治理,制定嚴明紀律,秉持最堅決態(tài)度,切實做好抓治本,抓“三整”,反“三違”等關鍵工作。
全國各行業(yè)進入了以貫徹安全法律為中心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時期,實踐證明這是符合我國國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所以我們管理工作要做細,技術工作要做精,工作作風要做實,以一萬努力,防止萬一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