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營月報》2013年第14期七一專版第三版,因為排版過程中大意,左下角呂梁分公司陳穎照片下面的文字寫成了“三分公司高利:兢兢業(yè)業(yè),盡職盡責,在分公司各項管理中起到了共產(chǎn)黨員先鋒帶頭的作用。”, 實際應該為:“呂梁分公司陳穎:我是黨員,就應該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先,享樂在后。”。
由此給照片本人造成影響,真誠表示歉意。我們將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強對照片、文字的校對,對個人負責,對公司負責,做好公司文化宣傳的窗口。也歡迎大家對我們的工作監(jiān)督。
特此更正,聲明。
《精營月報》編輯部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