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2002
1總則
1.0.1為加強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統(tǒng)一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guī)范。
1.0.2本規(guī)范適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1.03地基基礎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
1.0.4本規(guī)范應與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配套使用。
1.0.5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zhí)行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術語
2.0.1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foundation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構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單層,也可以是多層。一般為淺層地基。
2.0.2重錘夯實地基heavytampingfoundation
利用重錘自由下落時的沖擊能來夯實淺層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層較為均勻的硬層來承受上部載荷。強夯的錘擊與落距要遠大于重錘夯實地基。
2.0.3強夯地基dynamicconsolidationfoundation
工藝與重錘夯實地基類同,但錘重與落距要遠大于重錘夯實地基。
2.0.4注漿地基groutingfoundation
將配置好的化學漿液或水泥漿液,通過導管注入土體孔隙中,與土體結合,發(fā)生物化反應,從而提高土體強度,減小其壓縮性和滲透性。
2.0.5預壓地基preloadingfoundation
在原狀土上加載,使土中水排出,以實現(xiàn)土的預先固結,減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載力。按加載方法的不同,分為堆載預壓、真空預壓、降水預壓三種不同方法的預壓地基。
2.0.6高壓噴射注漿地基jetgroutingfoundation
利用鉆機把帶有噴嘴的注漿管鉆至土層的預定位置或先鉆孔后將注漿管放至預定位置,以高壓使?jié){液或水從噴嘴中射出,邊旋轉邊噴射的漿液,使土體與漿液攪拌混合形成一固結體。施工采用單獨噴出水泥漿的工藝,稱為單管法;施工采用同時噴出高壓空氣與水泥漿的工藝,稱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時噴出高壓水、高壓空氣及水泥漿的工藝,稱為三管法。
2.0.7水泥土攪拌樁地基soil-cementmixedpilefoundation
利用水泥作為固化劑,通過攪拌機械將其與地基土強制攪拌,硬化后構成的地基。
2.0.8土與灰土擠密樁地基soil-limecompactedcolumn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層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實,使填土壓密,同時擠密周圍土體,構成堅實的地基。
2.0.9水泥粉煤灰、碎石樁cementflyashgravelpile
用長螺旋鉆機鉆孔或沉管樁機成孔后,將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攪拌后,泵壓或經(jīng)下料斗投入孔內,構成密實的樁體。
2.0.10錨桿靜壓樁pressedpilebyanchorrod
利用錨桿將樁分節(jié)壓入土層中的沉樁工藝。錨桿可用垂直土錨或臨時錨在混凝土底板、承臺中的地錨。
3基本規(guī)定
3.0.1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前,必須具備完備的地質勘察資料及工程附近管線、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公共設施的構造情況,必要時應作施工勘察和調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及臨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勘察要點詳見附錄A.
3.0.2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專業(yè)資質,并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
3.0.3從事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備省級以上(含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資質證書和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3.0.4地基基礎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規(guī)定,可再劃分若干個子分部工程。
3.0.5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由監(jiān)理或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共同分析情況,解決問題,消除質量隱患,并應形成文件資料。
4地基
4.1一般規(guī)定
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應具備下述資料:
1.巖土工程勘察資料。
2.臨近建筑物和地下設施類型、分布及結構質量情況。
3.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要求及需達到的標準、檢驗手段。
4.1.2砂、石子、水泥、鋼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項目、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的規(guī)定。
4.1.3地基施工結束,宜在一個間歇期后,進行質量驗收,間歇期由設計確定。
4.1.4地基加固工程,應在正式施工前進行試驗段施工,論證設定的施工參數(shù)及加固效果。為驗證加固效果所進行的載荷試驗,其施加載荷應不低于設計載荷的2倍。
4.1.5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后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檢驗數(shù)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點,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應有1點,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4.1.6對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shù)量為總數(shù)的0.5%~1%,但不應小于3處。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shù)量為總數(shù)的0.5%~1%,但不應少于3根。
4.1.7除本規(guī)范第4.1.5、4.1.6條指定的主控項目外,其他主控項目及一般項目可隨意抽查,但復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攪拌樁、高壓噴射注漿樁、振沖樁、土和灰土擠密樁、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及夯實水泥土樁至少應抽查20%.
4.2灰土地基
4.2.1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當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時)等材料及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土應攪拌均勻。
4.2.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分層鋪設的厚度、分段施工時上下兩層的搭接長度、夯實時加水量、夯壓遍數(shù)、壓實系數(shù)。
4.2.3施工結束后,應檢驗灰土地基的承載力。
4.2.4灰土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4.2.4的規(guī)定。
表4.2.4灰土地基質量檢驗標準
項 | 序 | 檢查項目 | 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 檢查方法 | |
單位 | 數(shù)值 | ||||
主控項目 | 1 | 地基承載力 | 設計要求 | 按規(guī)定方法 | |
2 | 配合比 | 設計要求 | 按拌和時的體積比 | ||
3 | 壓實系數(shù) | 設計要求 | 現(xiàn)場實測 | ||
一 般 項 目 |
1 | 石灰粒徑 | mm | ≤5 | 篩分法 |
2 | 土料有機質含量 | % | ≤5 | 試驗室焙燒法 | |
3 | 土顆粒粒徑 | mm | ≤15 | 篩分法 | |
4 | 含水量(與要求的最優(yōu)含水量比較) | % | ±2 | 烘干法 | |
5 | 分層厚度偏差(與設計要求比較) | mm | ±50 | 水準儀 |
4.3砂和砂石地基
4.3.1砂、石等原材料質量、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砂、石應攪拌均勻。
4.3.2施工過程中必須檢查分層厚度、分段施工時搭接部分的壓實情況、加水量、壓實遍數(shù)、壓實系數(shù)。
4.3.3施工結束后,應檢驗砂石地基的承載力。
4.3.4砂和砂石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4.3.4的規(guī)定。
表4.3.4砂及砂石地基質量檢驗標準
項 | 序 | 檢查項目 | 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 檢查方法 | |
單位 | 數(shù)值 | ||||
主控項目 | 1 | 地基承載力 | 設計要求 | 按規(guī)定方法 | |
2 | 配合比 | 設計要求 |
按拌和時的體積 比或重量比 |
||
3 | 壓實系數(shù) | 設計要求 | 現(xiàn)場實測 | ||
一 般 項 目 |
1 | 砂石料有機質含量 | mm | ≤5 | 焙燒法 |
2 | 砂石料含泥量 | % | ≤5 | 水洗法 | |
3 | 石料粒徑 | mm | ≤100 | 篩分法 | |
4 | 含水量(與最優(yōu)含水量比較) | % | ±2 | 烘干法 | |
5 | 分層厚度(與設計要求比較) | mm | ±50 | 水準儀 |
4.4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4.4.1施工前應對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單位面積的質量、厚度、比重)、強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檢驗。土工合成材料以100㎡為一批,每批應抽查5%.
4.4.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清基、回填料鋪設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鋪設方向、接縫搭接長度或縫接狀況、土工合成材料與結構的連接狀況等。
4.4.3施工結束后,應進行承載力檢驗。
4.4.4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4.4.4的規(guī)定。